友谊深厚!驻瑞典大使出席“2023年欢乐春节”活动******
中新网1月17日电 1月14日,驻瑞典大使崔爱民出席了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的“2023年欢乐春节”活动。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瑞典文化艺术和教育界人士、华侨华人等约150人出席活动。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崔爱民首先向所有来宾致以新春祝福。他表示,今年是“欢乐春节”在瑞典举办的第二十个年头。二十年来,中瑞两国人民在这里相遇相知,结下深厚友谊。两国文化在这里互鉴互赏,展现出强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有力促进了两国民心相通。
崔爱民指出,中国春节文化蕴含着“天人合一”的理念,浸润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文化,影响着中国人的现实生活。崔爱民强调,只有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才能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崔爱民表示,驻瑞典使领馆愿与瑞典各界朋友共同努力,更多开展文化交流合作活动,不断增进两国人民友好,推动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芭拉比娜表示,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没有国界,可以直击心灵,很高兴能以音乐形式庆祝中国春节。多年来,瑞典莉拉音乐学院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和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延续着传统友谊,保持着密切合作。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再次访问中国,与中国音乐艺术家和艺术院校师生开展广泛交流活动。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在致辞中感谢各界朋友对文化中心的大力支持,表示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自2016年成立以来,已经举办近200场文化活动。中瑞两国各具特色的文化在这里交流互鉴、美美与共。文化中心将发挥好应有功能和作用,不断增进中瑞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活动中,崔爱民代表使馆向莉拉音乐学院赠送了来自山东潍坊的串式老虎风筝。芭拉比娜摩挲着这只造型别致、结构精巧、虎虎生威的中国风筝,表示将把它陈列在学校博物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这件来自中国的艺术品。
一场整合中瑞文化、东西合璧的精彩文艺演出将活动推向高潮。中瑞两国艺术家的歌声,唱响了对春天的热情期盼。东西方乐器的共鸣,奏出了对新年的美好祝福。旗袍秀的神韵风采,勾勒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现场嘉宾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与演员的一颦一笑中,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图片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文艺演出后,意犹未尽的来宾参观了《欢乐春节在内蒙古》图片展,北国风光让身在冰雪天地的瑞典朋友感到亲切,而民俗风情又让大家感到新奇。活动中,文化中心还贴心地为大家准备了软糯油润、甘甜酥脆、满口留香的中式点心,既让瑞典朋友品鉴尝鲜,又使在场华侨华人一解乡愁。(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